構建大養老服務體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與健康中國、鄉村振興、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戰略銜接,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逐步形成兜底供養有保障、普惠養老能滿足、中高端市場可選擇的多層次養老服務供給機制,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推動養老事業和產業協同發展,完善具有廣東特色的“大養老服務”體系。
(一)強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
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優先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重殘、空巢、留守、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納入重點保障對象。完善老年人津補貼制度,統籌高齡津貼、護理補貼、服務補貼等政策,推動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社會救助等政策進一步銜接。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與需求綜合評估制度,提高老年人津補貼的精準度和有效性。推動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相銜接的多層次長期照護服務體系。
強化公辦養老機構兜底保障能力。堅持公辦(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核心功能,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老年人做到應養盡養,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保障經濟困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等失能老年人服務需求。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工程,提升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進一步盤活養老床位存量,增加護理型床位供給,不斷提升養老機構長期照護服務能力。
推進城鄉基本養老服務協同發展。充分發揮城市養老服務資源優勢和輻射帶動作用,加強珠三角地區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養老服務資源共享共建,引導城市與農村養老機構對接幫扶,擴大優質養老服務資源覆蓋面和受益面,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均衡發展。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推進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供養服務設施建設,拓展鄉鎮敬老院區域性綜合服務功能,健全以家庭養老為基礎、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站點為依托、鄉鎮敬老院為支撐的農村養老服務網絡,滿足農村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
加強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完善農村留守老年人基礎數據庫,創新關愛服務方式,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村(居)社會工作服務站(點)作用,依托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因地制宜開展多樣化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活動。重視防范和及時發現居家老年人意外風險,重點關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到2025年底,全面建立居家社區探訪制度,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
(二)健全完善養老服務網絡
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全面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分區分級規劃建設要求,落實新建住宅小區與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支持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低償或無償用于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優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分布式、多功能、專業化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在鄉鎮(街道)范圍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協調指導等功能的綜合養老服務機構(中心),推動構建城市社區“15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逐步健全層次清晰、功能互補、區域聯動的縣、鎮、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
豐富社區養老服務功能。依托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加快發展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或日間照料中心,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護理保健、輔具配置、緊急救援等專業化和個性化服務。加快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整合利用互聯網等各類資源,大力提升智慧化服務水平。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服務體系,支持社區養老設施配備康復輔助器具并提供專業指導。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鼓勵養老服務機構連鎖化、品牌化運營,為廣大老年人提供價格適中、方便可及、質量可靠的普惠養老服務。
加大居家養老服務支持。支持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大力發展家庭養老床位,將專業化服務延伸至家庭,向居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員或者家政服務人員提供居家上門、生活照料、家務料理、康復護理、培訓支持、精神慰藉等服務,推動失能失智和高齡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推進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農村低收入人口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并逐步擴大改造對象范圍。
提升醫養康養結合服務能力。完善醫養康養結合體制機制,大力支持舉辦醫養結合機構,鼓勵各類養老機構與各級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形式合作,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深度融合,建設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的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到2021年,各地級以上市至少建有1家內設有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或中醫院等的養老機構;到2022年,基本建立綜合連續、城鄉覆蓋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到2025年底,實現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三)培育發展養老服務業態
優化養老服務市場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拓寬投融資渠道和加大金融服務支持,營造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推動社會力量逐步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落實養老服務機構享受相關稅費優惠,扶持社會辦養老機構健康發展,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大力發展面向中低收入群體的普惠型養老服務機構,規范引導社會力量根據市場需要適度有序發展面向中高收入群體的中高端養老機構,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
擴大養老服務消費市場。促進養老與文化、教育、家政、醫療、商業、金融、保險、旅游等行業全面融合發展,探索發展旅居養老、文化養老、健康養老、養生養老等新興業態,推動形成一批智慧健康養老產業集群和集聚區,拉長養老產業鏈條,豐富服務內容,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產品和服務。引導養老服務機構和企業運用新興技術手段,大力發展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積極開發適老生活用品市場,創新開發智慧健康產品,促進產品升級換代。推動老年用品進家庭、社區、機構和園區,促進老年用品消費,以消費帶動產品供給和產業發展。加強老年人消費權益保護,正確引導老年人的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發揮養老服務行業組織對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作用,促進老年消費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加強從業人員隊伍建設。加大養老服務人才政策扶持力度,完善養老服務專業人才培養激勵機制,促進養老服務行業就業創業。推進多層次養老服務人才培養,支持各類院校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鼓勵院校與養老服務機構開展校企合作,推動產教融合型養老服務企業建設。實施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劃,建立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建設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推進“南粵家政”養老服務培訓項目,組織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競賽,探索養老服務業職業經理人機制,全面提升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化、專業化、規范化的技能水平。加強養老服務機構社會工作崗位開發與設置,將養老服務納入政府采購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大力培養為老年人服務的社會工作者隊伍,推動“社工+志愿者”聯動為老服務。
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養老服務協同發展。圍繞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城市群建設,將“大灣區養老”融入粵港澳協同發展空間,深化粵港澳在養老服務產業、人才、資金、項目、信息化、標準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通過資源共享、政策協調、制度銜接和服務互通,探索珠三角九市異地養老服務和拓展面向港澳同胞的跨境養老服務。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全省范圍內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興辦養老機構,同等享受境內民辦養老機構待遇。
(四)促進養老服務行業規范發展
提升養老服務標準化智慧化水平。充分發揮養老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化技術支撐作用,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準體系,推動養老機構和行業組織實施標準化管理。實施《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完善養老機構管理相關制度規范,加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業務指導和規范管理。健全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制度,引領全省養老機構對照國家標準開展標準化建設和等級評定活動。積極推行“互聯網+智慧養老”,堅持傳統服務與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線上服務便利老年人使用,線下渠道優化手續流程,打破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數字鴻溝”,增強老年人的“科技獲得感”。
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對守信主體提供優惠政策和便利條件,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及人員實施聯合懲戒。加強養老服務業信用信息公開與共享,建立覆蓋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信用管理體系,對于養老服務機構登記備案、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探索按經營性質分別通過“信用廣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平臺依法公示。推動養老服務領域行業自律體系建設,引導相關行業組織健全行業自律規約。
全面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機構主責、部門協同、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全面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運營秩序、質量安全、從業人員、涉及資金等方面監管。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現對養老服務機構全流程、全鏈條、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監管。引導和激勵養老服務機構誠信守法經營、積極轉型升級、持續優化服務,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養老服務統一市場,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
加強養老服務風險防控與應急救援機制建設。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領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機制,加強消防安全、食品藥品、非法集資等風險排查與監測預警協同處置,提升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生產整體防控能力。在國家構建“分層分類、平戰結合、高效協作”的養老服務應急救援體系框架下,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強化系統規范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程序,強化分級分類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強化傳染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強化快速響應的救援支援處置,全面提升養老服務領域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救援、恢復重建等應急管理能力。
專欄:“大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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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提升工程。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各地新建城區、新建住宅(小)區按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舊城區和已建住宅(小)區按每百戶不低于15平方米的標準配置補齊;鄉鎮(街道)范圍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60%以上。聚焦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需求,對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改造。 2.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強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建設,增設失能人員生活服務及醫療護理、康復服務等照護單元,重點增強長期照護功能。到2022年,全省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間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優先滿足轄區內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專業照護需求。到2025年底,全省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兜底保障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 3.養老服務人才建設工程。實施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劃,推進多層次養老服務人才培養,發展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擴大居家養老日常護理技能培訓規模。全省每年培訓4萬名養老護理員及養老管理人員;到2025年,全省養老服務人員培訓數量達到20萬人次,養老服務人才隊伍職業化、專業化水平全面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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